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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康宁专利被宣告无效 专利侵权案水落石出

发布时间:2014-12-18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2468次

2014年12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正式发文,宣告陶氏康宁东丽株式会社的专利号为200480028707.8号发明专利——“可固化的有机聚硅氧烷组合物和半导体器件”专利权全部无效。由于涉案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道康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我公司LED用有机硅封装胶——KMT-1269专利侵权案也将因为缺乏诉讼的权利基础而被驳回。至此,我公司与道康宁公司历经8个月的专利侵权纠纷案,终于水落石出。


在此,我公司向长期以来一直给予公司信任和支持的国内外新老客户、业内同行、行业协会及相关主管部门致以诚挚的谢意,尤其特别感谢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及北京魏启学律师事务所在诉讼期间付出的努力。


【事件回顾】

2014年4月14日,我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传票,陶氏康宁东丽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陶氏康宁”)授权其子公司道康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康宁公司”)对我公司KMT-1269产品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我公司产品侵犯陶氏康宁就第ZL200480028707.8号发明专利享有的专利权。


2014年4月18日,道康宁公司在其主页上发布消息“道康宁着手捍卫其行业尖端的LED光学有机硅灌封胶重要中国专利”,在法院没有开庭审理、未做出裁定的情况下,声称我公司利用其专利技术生产产品并销售,并宣称在市场上销售的含苯基的高折光硅胶均侵犯其专利。


2014年4月21日,我公司在公司主页发布了“关于道康宁公司起诉我公司产品专利侵权一事的声明”,做出正式回应,表示“KMT-1269系我公司自主研发产品,我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道康宁公司在尚未开庭,且无任何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的情况下,对外宣称的我公司KMT-1269产品专利侵权一事,表示“对于任何恶意损害我公司名誉的行为,我们都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014年4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正式受理了我公司针对陶氏康宁第ZL200480028707.8号发明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我公司在该请求中提出该专利内容已经被多篇现有技术文献所公开,不符合专利法中有关新颖性、创造性的规定,依法应宣告无效。


2014年8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文转送了陶氏康宁《针对无效宣告请求的答复》。陶氏康宁对上述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了合并式修改,大大缩减了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


2014年9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预备庭的形式对上述专利侵权纠纷案进行了质证和基本事实的调查。由于陶氏康宁主动缩减了权利要求范围,导致诉讼依据发生了变化,法院当庭并未做出任何判决/裁定。


2014年11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于上述陶氏康宁中国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公开口头审理。


2014年12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正式发文,宣告上述第ZL200480028707.8号的陶氏康宁涉案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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